2017年,鄂尔多斯市委巡察工作在前行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行。一年来,市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巡察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健全体制机制、坚持政治巡察、推进成果运用,有力发挥了巡察震慑作用。
火车跑的快 全靠车头带
鄂尔多斯市委全面领导全市巡察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论述,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对巡察工作的新要求作为重要遵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盟市、旗县(市、区)巡察工作的意见》,先后召开6次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等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8次会议研究部署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巡察工作组织领导、措施保障、责任落实有效有力。2017年,鄂尔多斯市本级聚焦“三大问题”,分别围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四风”问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开展3轮巡察,发现问题360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15件。各旗区按照市委整体部署,紧跟节奏、压茬推进,均开展了2轮以上巡察,累计发现问题720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9件。
任重当谋远 蓄力好扬帆
2017年4月,全区巡察工作部署会后,鄂尔多斯市委加紧组建巡察机构,确立了市委巡察工作“一办三组”组织架构。市委巡察办设立综合科、数据管理科、督查整改科、巡视工作联络科4个科室。市级巡察机构核定编制34名,第一时间解决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保障等突出问题。2017年出台《巡察工作实施办法》《鄂尔多斯市委巡察机构问题线索处理办法》等制度20余项。2018年首个工作日,印发《鄂尔多斯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5个新制度,新年伊始谋新篇布新局,助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选拔市级巡察组组长库人员21人,巡察人才库人员232人。累计参加中央、自治区、市级巡察业务培训500余人次,力争思想认识更深一步,理论水平更高一筹,业务能力更强一码。市委按照巡察工作“一盘棋”思想,坚持上下联动,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各旗区巡察机构在机构设置、建章立制、队伍建设等方面均逐步完善。
政治定位准 巡察成果彰
一年来,市委巡察组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政治巡察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在巡察定位上,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条目化形式列出政治巡察“13察28看”,为政治巡察提供“菜单式”抓手。在巡察方式上,针对重大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重要信访举报等,采取查阅资料、实地察看、个别谈话等不同手段,精准分类施策。在成果运用上,严把报告质量关,注重透过现象看本质,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严把反馈意见关,落实“双反馈”机制,直指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严把整改落实关,强化整改督查,对没见底的问题“再了解”,没整改的问题“再督促”。
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市本级和各旗区2017年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共立案35件,给予党纪处分21人,组织处理15人。
拂面春风好借力,扬帆起航正当时。迎着党的十九大春风,鄂尔多斯市委巡察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无需扬鞭自奋蹄,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