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指示,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安排部署,以市委巡察组为主体,联合市委农工部、市扶贫办组成8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各旗区和康巴什新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牧区产业发展、精准扶贫、乡风文明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各级推进组、帮扶、包联、驻村领导及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主要采取全程、驻地、跟踪督查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座谈了解、走村入户、实地勘察、明查暗访等形式重点发现和解决工作落实不力、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
本轮督查将坚持有责必问原则,对督查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市委、政府“十个全覆盖”工程决策部署不力、措施不力,工作作风漂浮,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闻不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拖拉,群众意见较大等九种情形一律实行问责。
本轮专项督查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