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旗蹲点的方式,围绕“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开展日常性督查,保证了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着力加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严肃换届纪律方面的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明察暗访108批次,发现问题24个,处理干部人数43人;下发涉及“四风”问题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通报3期,通报4个单位、18人;下发工作纪律、会风会纪通报12期,对96个单位、52人进行了通报。
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03人次(县处级16人次,乡科级87人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50人次(县处级28人次、乡科级122人次),诫勉谈话11人次。
1-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65件,初步核实330件,谈话函询58件,拟立案32件,了结348件,立案75件(涉及人数85人),结案8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7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19人。
继续深入开展第三方社评价工作。委托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评价调查中心对全市8个旗区和康巴什新区、市本级29个党群机关、59个政府部门、34个企事业单位、8所学(院)校党的组织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履行行业作风建设领导责任,服从市委、市政府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为民服务的情况开展了社会评价。测评结果按照40%的权重计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中,测评结果在鄂尔多斯日报及公众微信号“鄂尔多斯纪检监察”上进行了通报。目前,正在对2015年测评总满意率低于序列中平均值的4个旗44个市本级部门单位开展重点检查评议,检查评议结果作为市纪委约谈各序列中排名靠后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一把手”的重要依据。
严肃换届纪律风气督查,成立9个换届督查指导组,“一对一”采取驻旗蹲点的方式,围绕“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开展日常性督查,保证了换届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