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经鄂尔多斯市委同意,决定派出第一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开展巡察。
本次巡察重点对市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一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二是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三是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四是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五是违反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相关规定的问题;六是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其他问题;七是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主要受理被巡察部门市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在上述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涉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方面的信访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
本轮巡察工作时间为7月12日—7月30日,巡察组工作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接访地点:康巴什新区金财大厦107室
接访时间:7月12日—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值班电话:18148331237 (8︰00—20︰00)
邮编:017010 电子邮箱:esdyxcz1602@qq.com
邮政信箱:康巴什新区金财大厦107室
巡察意见箱位置:康巴什新区金财大厦一楼
康巴什新区巨力大厦A座一楼
康巴什新区创新创业大厦一楼
为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组的工作予以监督。
鄂尔多斯市委第一巡察组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