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喇嘛湾镇葆艳庄村委会主任田云良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04年、2005年、2007年、2008年、2009年五年期间,田云良用自己以及他人名字虚报冒领147亩土地的退耕还林补助款11.76万元。2016年6月16日,清水河县纪委给予田云良留党察看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包头市达茂旗查干哈达苏木那仁宝力格嘎查原党支部书记、嘎查达朝鲁巴特尔骗取禁牧补贴款问题。朝鲁巴特尔任嘎查党支部书记、嘎查达期间,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国家各项政策性补贴行政管理工作便利,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禁牧补贴款5.18万元。2016年6月27日,达茂旗纪委给予朝鲁巴特尔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二龙涛村党支部书记李晓军、会计王亚龙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2014年,二龙涛村利用8户村民共712.9亩机动地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5.05万元,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李晓军作为党支部书记负有领导责任,王亚龙作为会计负有直接责任。2016年6月24日,扎赉特旗纪委分别给予李晓军、王亚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通辽市扎鲁特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工作人员侯磊侵占养老保险金问题。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4月20日期间,侯磊利用办理养老保险金银行卡销户业务的便利,多次从344张养老金银行卡内支取现金,共计91.24万元,放在其家中和单位办公室内,欲为其妻子支付医药费。2016年4月29日,被其股室负责人发现后,侯磊分别于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2日,将挪用的养老金91.24万元归还扎鲁特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财务室。2016年6月20日,扎鲁特旗纪委给予侯磊留党察看处分;2016年6月29日,扎鲁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侯磊行政降级处分。
5、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大榆树乡后房子村党支部书记王润贵、村委会主任贺拴平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07年,王润贵、贺拴平利用给村民办理失地低保的机会,向大榆树乡政府多申请办理了4个低保,2008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共套取低保金5.8万元,储蓄在外出村民和村委会会计的“一卡通”存折上。2016年7月15日,卓资县纪委分别给予王润贵、贺拴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6、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公安分局原民警何金鹏违反规定为其亲属三人办理虚假户籍,骗取社保退休金问题。2007年,何金鹏担任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公安分局渡口派出所户籍内勤时,为使其母亲高淑云、妻姐张英、嫂子武建梅能够在乌海市海南区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违反《乌海市户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明知是虚假户籍,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上述3人办理了虚假户籍的迁移手续和身份证,致使高淑云、张英、武建梅违规办理了退休手续,骗取国家社保退休金34.22万元。案发后何金鹏的亲属主动退还了骗取的社保退休金34.22万元。2016年7月14日,乌海市纪委给予何金鹏开除党籍处分,乌海市监察局给予何金鹏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尔嘎勒赛汉镇乌兰恩格嘎查党支部书记、嘎查达魏章明会同嘎查委员周会香等五人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2011年3月,魏章明、周会香、马建国、李玉彦、魏玉明、李发胜虚报种植面积骗取粮食直补等国家补贴共计11.96万元。另外,魏章明利用职务便利,2007年为他人违规办理非农业户口入户手续,收受贿赂3万元;2008年4、5月份,将嘎查集体土地400亩承包他人并将16万承包费据为己有。2016年6月22日,嘉尔嘎勒赛汉镇党委给予魏章明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分别给予周会香、马建国、李玉彦、魏玉明、李发胜留党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