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及市委工作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违规违纪典型案件。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现将4起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准格尔旗沙圪堵镇乌拉素村党支部书记高外违规办理生态移民手续问题。2009年准格尔旗沙圪堵镇乌拉素村党支部书记高外,在落实生态移民政策过程中,违规为其子高尚办理了生态移民手续,使高尚享受了生态移民补贴款62000元。2016年8月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党委给予高外党内警告处分。
2.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民政办工作人员郝慧敏冒领他人低保金问题。2008年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民政办工作人员郝慧敏,在发放低保存折过程中,冒签他人名字私自拿走了棋盘井镇百眼井村村民王秀兰的低保存折,并于2008年10月21日至2010年1月7日期间,分四次取走了王秀兰低保存折中低保金3000元。2016年8月鄂托克旗监察局给予郝慧敏降级处分。
3.鄂托克旗蒙西镇碱柜村党支部书记刘业宽套取粮食补贴款问题。2009年至2015年,鄂托克旗蒙西镇碱柜村党支部书记刘业宽为增加村集体收入,违规以其女儿刘晓艳的名义申请20亩地粮食补贴款,共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12784.4元,其中用于碱柜村集体各项支出12360元,剩余424.4元现金存入碱柜村集体账户中。2016年9月鄂托克旗纪委给予刘业宽党内警告处分。
4.乌审旗乌审召镇巴汗淖尔村党支部副书记余生贵套取退耕还林项目补贴问题。2000年,时任乌审旗原浩勒报吉乡巴汗淖尔村一社社长余生贵,伙同他人伪造虚假信息,套取国家退耕还林项目补贴,2001年至2014年,套取退耕还林补贴共计25298元,余生贵从中违规获取退耕还林补贴4200元。2016年7月,乌审旗乌审召镇党委给予余生贵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委、纪委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严厉查处扶贫领域及涉农涉牧违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鄂尔多斯市纪委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