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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对各旗区和市直单位(部门)
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价
近日,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第三方评价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知》,同时委托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三方评价调查中心,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对全市8个旗区和纪委、康巴什新区和纪委、市直29个党群部门及司法机关、64个政府部门、23个企事业单位、8所学(院)校、8个医疗单位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第三方社会评价。
第三方评价由计算机随机抽取被调查地区、单位电话号码进行访问,调查范围覆盖面广、访问速度快、效率高、过程不扰民、全程监控严、数据真实度高,确保受访者作出的回答能够充分反映自己的意愿。此次评价以电话(0477-12340)访问的形式,对上述旗区、单位(部门)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政风行风建设、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将以40%的权重计入年度市委、政府“五位一体”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中,作为领导班子落实“两个责任”的考评依据。同时市纪委监察局将对群众满意率不高的旗区、单位(部门)进行通报。
第三方评价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是体现公共治理,体现民意的一种方式,是民众参政议政、参与公共决策的有效渠道,更是党委、政府了解群众诉求、意愿、满意度的途径。全市各旗区、各单位(部门)应高度重视社会公众对我们工作的评价,结合 “两学一做”活动,自觉提高服务质量、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