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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扶贫领域和涉农涉牧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 2016-12-2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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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纪委及市委的部署要求,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加大对发生在扶贫领域和涉农涉牧领域违纪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鄂托克前旗昂素镇克仁格图嘎查原党支部书记达呼尔巴雅尔、嘎查长苏日嘎图违纪违法问题。

  2011年,鄂托克前旗昂素镇克仁格图嘎查时任党支部书记达呼尔巴雅尔、嘎查长苏日嘎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虚报地方公益林10997亩套取该项目惠农惠牧补贴资金,并向他人行贿10000元。鄂托克前旗纪委给予达呼尔巴雅尔、苏日嘎图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对涉嫌违法问题依法处理。

  2、鄂托克前旗昂素镇克仁格图嘎查原党支部书记曹那木道尔吉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

  1998年至2006年,曹那木道尔吉在担任鄂托克前旗昂素镇克仁格图嘎查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处置嘎查集体资产,坐支嘎查集体收入用于村务开支35300元;以侵占、截留手段非法占有嘎查集体资金20169元。2016年3月12日,鄂托克前旗纪委给予曹那木道尔吉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3、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杭锦淖尔村原党支部书记屈振明违纪问题。

  2012年,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杭锦淖尔村原党支部书记屈振明组织召开村“两委”会,经大会同意,以15户村民名义冒领农业保险理赔款77030.3元,用于村务支出。2016年9月30日,杭锦旗独贵塔拉镇纪委给予屈振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违纪资金77030.3元全额收缴。

  4、杭锦旗锡尼镇古城梁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占发违纪违法案件。

  2009年至2015年,李占发在担任杭锦旗锡尼镇古城梁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优质牧草、良种补贴、农业保险理赔款等多种补贴资金共计527440.20元。杭锦旗纪委给予李占发开除党籍处分。李占发犯贪污罪,被杭锦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0元。

  5、达拉特旗恩格贝镇柳子圪旦村支部书记郭志强违纪问题。

  2013年,郭志强担任达拉特旗恩格贝镇柳子圪旦村支部书记期间,柳子圪旦村村委组织召开由村委会成员和各社社长参加的村委会会议,虚报5人的粮食补贴款3262.49元,作为五位社长工资补贴。2016年12月9日,达拉特旗纪委给予郭志强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乡村、责任压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绝不姑息,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的快查严处。要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形成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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