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乌兰察布市政府原副市长薛培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薛培明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已退休的妻子安排事业编制工作,并再次办理退休手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从中获利,退休后违规在企业任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职权,违规转让探矿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在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薛培明身为党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薛培明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