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问题导向,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市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东胜区泊江海子镇泊江海子村原党支部书记郭换则虚报冒领退牧还草补助案。东胜区泊江海子镇2003年至2007年实施退牧还草工作期间,郭换则先后以自己和他人的名义虚报冒领退牧还草补助,共计12937.2元,用于村党支部开支。东胜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郭换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党支部原书记艾建强贪污禁牧、良种补贴和套取国家及地方公益林补贴案。艾建强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禁牧补贴13986.47元,牧草良种补贴款6610元,以自己名义套取国家及地方公益林补贴款8557.75元,共计29154.22元。鄂托克前旗纪委监察局给予艾建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鄂托克前旗草原执法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段振辉索贿和违反廉洁从业规定问题。2011年至2012年间段振辉利用工作便利,给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虚报牧草良种补贴后索要4000元好处费,构成索贿;为鄂托克前旗城川镇黄海则村马某、鄂托克前旗城川镇大沟湾村王某谋取私利虚报牧草良种补贴25500元(其中马某获得补贴10500元、王某获得补贴15000元)。鄂托克前旗监察局给予段振辉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9500元。
上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直接侵害了群众利益,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各级党委(党组)要以案为镜、引以为戒,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着力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快查严处强占掠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遏制“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