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经鄂尔多斯市委同意,决定派出第六巡察组对鄂托克前旗开展第二轮巡察。
一、巡察范围
鄂托克前旗纪委,旗委组织部、宣传部,旗发改局、安监局、住建局,敖勒召其镇、上海庙镇。
二、巡察重点
本轮巡察以政治巡察为定位,着力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巡察
巡察重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涉牧、民生、发改等领域专项资金申报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在执行政策过程中阳奉阴违、曲解、扭曲政策,执行政策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救灾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资金等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暗箱操作等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巡察
巡察重点: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的情况;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的情况;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情况;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处置的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的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情况;对未能切实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追责问责的情况和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三)“四风”问题专项巡察
巡察重点:发现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市委21条具体意见问题,主要包括: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问题;发现和查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迟到早退问题,不按规定请销假问题,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上班时间上网打游戏、购物、炒股等从事无关工作内容的问题。
(四)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纪委出台的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专项巡察
(五)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主要受理被巡察地区、部门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嘎查(村)两委成员在上述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涉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方面的信访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请按规定向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
三、信访受理安排
接访时间:2017年6月7日—2017年7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接访地点:巡察组驻地(汇江国际酒店一楼)
手 机:15598820456 值班电话:0477—7624056
电子邮箱:etk_xcxf@163.com
邮政信箱:敖勒召其镇苏力迪西街汇江国际酒店西门。
巡察意见箱位置:
1.旗党政综合大楼门前;
2.汇江国际酒店一楼西侧;
3.敖勒召其镇党政综合楼门前;
4.上海庙镇党政综合楼前。
为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组的工作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477—8165542。
鄂尔多斯市委第六巡察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