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图片
按照十九大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鄂尔多斯市纪委决定于12月15日起对各旗区、市直有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本年度第三轮督导。12月12日,鄂尔多斯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冯超主持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就此次“两个责任”督导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工作制度及相关要求作了说明。
会议强调,本轮督导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走访的方式进行。被督导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要分别汇报本地区、本单位2017年度“两个责任”清单完成情况、对前两轮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及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材料既要准确归纳不足和短板、又要及时宣介亮点和成绩,还要对2018年“两个责任”清单指标设置提出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各旗区党委要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交流,特别是非领导干部的妥善安排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首要内容进行汇报。
会议要求,各督导组成员在督导工作开始之前,要充分了解掌握督导内容、督导方法及指标明细。根据被督导地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行业特点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督导计划,做实做细基础工作,找准找齐主要问题,确保督导工作质量。督导工作结束后,各督导组除了要汇总整理督导原始资料外,还要根据实际督导情况,分别撰写“两个责任”督导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报告。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地区、部门单位,要及时约谈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对典型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曝光,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